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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在编)17人公告

2021-06-04 11:08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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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在编)17人公告”已经公布,吉林卫生人才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审评队伍建设,提升技术审评能力,依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在编)17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下表: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上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符合报名条件并自愿报名者,需登录审评中心官网自行下载《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发送至jlscde@163.com电子邮箱。其中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时间

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不正确者视为无效申请。

3.为方便联系,报名者须在报名表中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报名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报名表及一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个月内,与报名表照片同底)等,同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长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器械法规知识、申论,无指定考试用书。

(二)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按照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审评中心网站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长春,具体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人员需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情况。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对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审评中心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审评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参照《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吉人社字〔2011〕98号),拟聘人员与长春市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审评中心相应岗位工作。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审评中心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聘用制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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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hai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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